各市、县(区)旅游局,各大、中专院校,旅行社、旅游企业: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区2009年全国导游资格证考试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
二、报名准备的材料
(一)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要真实详细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表格可点击附件下载,也可直接到区旅游局十楼领取。
(二)提供材料:1、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检验);2、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检验);3、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须提供已获取的普通话《导游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检验)。4、持外省核发的导游资格证,转入我区申请办理导游证(IC卡)的,须提交《导游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检验)。www.100daoyou.com
(三)照片:每人须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2009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国庆节休息)。
(二)报名地点:宁夏旅游局十楼培训中心。
四、考试科目
(一)报考导游资格证人员的考试科目为:
1.导游基础知识《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宁夏导游基础知识》
2.《政策法规》
3.《导游业务》
4.《现场模拟导游》
(二)持外省核发的导游资格证、等级证的人员,转入我区申请办理导游证(IC卡)的,需加试导游基础知识(全国导基和宁夏导基)和口试(现场模拟导游)两科。
(三)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
五、考前培训
(一)培训形式:培训为晚班及双休日培训,自治区旅游局委托宁夏旅游培训中心组织考前培训,将聘请具有多年培训经验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帮助考生提高学习效果、提升考试成绩。考生培训实行自愿的原则,愿意参加考前培训的,在报名时一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培训内容:以宁夏旅游局编写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定教材为主要培训内容,重点有《政策与法规》、《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宁夏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现场模拟导游》。
(三)培训时间:具体的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七、联系电话:0951-6738265、6738295
自治区旅游局
二OO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