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导游资格考试由我市导游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
凡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
三、考试内容和科目
(一)“导游综合知识”以笔试方式分两科进行。
1、旅游法规常识:包含旅游法规常识、时事(一年来国内外重大事件)等内容。
2、导游基础知识与导游业务:包含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和天津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及导游业务中的有关节章内容。
(二)“导游服务能力”以口试方式进行。主要从导游讲解能力、规范服务能力和问题处理与应变能力 三个方面对考生的导游能力进行综合测试。
外语类考生笔试内容与中文类考生相同但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口试,并加试口译题(中译外和外译中)。
四、教材和命题
(一)教材推荐使用由市旅游局教材编写组编写的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法规常识》、《天津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及《导游业务》等专用教材。
(二)所有考试试题均从导游资格考试试题库中提取。
五、考试时间
根据我市每年对导游人员准人的需求数量,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一般于1 2月中旬进行。口试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六、培训工作
(一)市导考办制定培训计划要求并监督和检查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为了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市导考办委托天津市旅游培训中心及具备条件的旅游院校承担考前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以从事导游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强调职业道德和对实际能力的训练。注重对考生的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培训形式要多样化,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保证培训质量。
(三)为了方便考生,培训以多种形式进行。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任选其一。
七、考试和评分标准
(一)计分:考试仍以百分制计分。每科60分为及格。三科均达到及格方为考试合格。根据国家旅游局旅人教发(2001)5号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全国统一取消补考。
(二)考试方式
1、笔试_律采取闭卷考试。试题均采用标准化试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是非三种题型)每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口试:
A、讲解能力是重点,以模拟导游的方式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和用所报语种进行导游讲解的能力。考生要从三部分内容的10个抽签题中,随机选抽一题,按签上的要求进行导游讲解。第一部分天津概况包括天津简介和八大旅游产品两道抽签题;第二部分包括两条天津旅游精品线,分为两道抽签题;第三部分包括全市代表性的六个旅游景点,即黄崖关长城、盘山、独乐寺、五大道风情区、古文化街和杨柳青博物馆(石家大院)。
B、由考评员当场提问与10个抽签题有关的问题。
C、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和特殊问题处理与应变能力的考试,是将《导游业务》的有关章节内容编写若干道综合性题目,考生从中抽签选一题,给一分钟思考,然后进行回答。
D、每位考生口试时间大约15分钟,其中景点讲解7—9分钟。
E、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各种能力的测试,并以抽签形式增加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
(三)计分比例
1、“旅游法规常识”(笔试) 100分
旅游法规常识 90%
职业道德与时事政策 10%
2、“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业务"(笔试) 100分
全国基础部分与地方基础部分 80%
导游业务笔试部分含职业道德 占20%
3、导游服务能力(口试)
(1)中文类:
导游讲解(模拟导游) 70%
景点问题回答 10%
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和导游特殊问题处理与应变能力 20%
(2)外语类:
因外语类考生需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计分比例调整如下:
导游讲解(模拟导游) 60%
景点问题问答 1 0%
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和导游特殊问题处理与应变能力 20%
口译 中译外 5%
外译中 5%
八、阅卷
为保证命题、阅卷的科学、客观和公正,采用专用计算机读卡阅卷。
九、发证
考试合格者经国家旅游局审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有效。
从2001年起中文类考生获得资格证书后,可增报外语类,但必须参加外语类现场考试(口试)。合格者经国家旅游局审核,可换发外语类导游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