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查考生对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概念、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等规定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一、合同的概述
熟悉合同的立法目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
熟悉订立合同主体的资格;熟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掌握要约、要约邀请、承诺的概念和条件及区别;熟悉要约邀请的的种类、承诺的两种例外情况;熟悉格式条款的概念和利弊、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责任、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的解释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的采用。
三、合同的效力
了解合同生效的概念、条件及时间;熟悉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及其含义;了解变更和可撤消合同的概念;熟悉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的条件,熟悉无效合同与被撤消合同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四、合同的履行
熟悉合同的履行原则;掌握合同履行义务的法律规定;掌握合同的履行规则。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熟悉合同变更的含义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处理,了解合同转让的含义;了解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合并或者分立后权利与义务的行使和承担。掌握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及合同变更的主要区别。
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法定义务;熟悉合同的解除。
七、违约责任
熟悉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其性质:掌握违约的严格责任原则;熟悉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掌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掌握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规则、违约金、定金的概念及法律规定;掌握不可抗力的概念、条件、法律后果及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的义务。
八、合同的其他规定
了解合同的法律适用;了解合同监督、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