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旅教〔2010〕3号
关于组织实施天津市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国家旅游局定于2011年9月15日组织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现就组织实施我市导游员参加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素质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好的旅游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应的文化知识;
3.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善于沟通与交流;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理智果断地处理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在2013年1月1日前允许报考;
2.职业经历:报考人员应获得中级导游员证满三年,并且在申请前三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带团至少90个工作日以上;
3.业绩表现:报考人员在申请前三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
二、报名方式
考生需先登录天津旅游教育网(www.tjlyrcw.com)“教育培训”专栏,下载《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后附)并认真、如实填写。考生所在单位要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在《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报名。
旅行社聘用导游员需由所在社统一汇总报名材料,报至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天津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导服中心注册导游员需到导服中心审核报名材料并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中级导游证书及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经历和业绩表现的相关佐证材料、《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现场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考试考务
(一)考试方式
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将由全国导游人员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高级导游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二)考试科目
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英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均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
(三)考试时间
9月15日9:30-11:00 导游综合知识
9月15日14:00-16:30 导游能力测试
(四)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布成绩、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将委托天津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公布考试结果,公布时间定于2011年11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市导考办发放“全国高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四、费用
中级导游员报考高级导游员、高级中文导游员报考高级外语导游员报名考务费用为每人300元,包括组织报名、租用考场和聘请监考人员等。
五、联系方式
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706室
天津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教育培训处)
联 系 人:何 倩
联系电话:28369426 传 真:2813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