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每年4月、8月、12月我局将开展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申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申领条件
1.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申领语种范围是除英语、日语以外的外语语种。
2.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申领仅面向我省旅行社员工。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具有所报考语种的专业证书,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并且受聘旅行社(包括临时聘用)的中国公民均可申领。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月30日。
(三)报名程序及必备资料
1.以旅行社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2.初次申领者须填写《广东省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申领报名表》(一式三份。旅行社、市旅游局、省旅游局导考办各1份,分别保存),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领者将身份证、健康证、聘用合同(含临时聘用合同)、所申领语种专业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和四张大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报名表3张、相册底页1张),随报名表递交所聘用的旅行社,由旅行社统一上报当地市旅游局。
成绩有效期内的重复申领者只需填写《广东省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申领表》一式三份,并附四张大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报名表3张、相册底页1张)。
3.各市旅游局负责对旅行社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统一填写《广东省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申领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的证件复印件和相片集中上报省旅游局导考办。
各市旅游局需在2011年8月5日前向省导考办报送以下资料:《广东省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申领报名表》(盖章)、《广东省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申领汇总表》(盖章)、发票汇总表、相册底页,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二、考核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
1.考核内容:以考核考生所申领语种的语言能力为主,不设定具体考核范围;
2.考核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3.考核时间:2011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待定);
4.考核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待定)。
三、评卷和发证
1.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核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各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所在旅行社。
2.省旅游局统一印制小语种临时导游证。考核成绩公布后,省导考办开始核发临时导游证。
四、费用
1.初次申领考核费(含考试考务费、资料工本费等)每人100元。考试通过者免费发放临时导游证。
2.成绩有效期内的重复申领者收取工本费每人5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旅游局一要加强对申领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二要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质监(执法)部门为导游服务创造条件,并加强对小语种临时导游证的监管。
(二)有关旅行社一要指定专人指导申领人填写资料,审核申领人证件,确保申领人资料、证件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二要加强对导游的管理,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