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局:
为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我省导游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省旅游考评中心拟从即日起统一组织全国中级、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报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员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员报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在2013年1月1日前允许报考;
2、报考人员应获得中级导游员证满三年,并且在申请前三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带团至少90个工作日以上;
3、报考人员在申请前三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5月10日;
2、报名时需携带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初级、中级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
3、费用:中级650元/人;高级260元/人。考生报名、培训、考试及教材费用均在报名时一并交纳。(外地学员食宿费自理)。
4、报名地点:省旅游局考评中心培训科(长春市新民大街1448号,长白山宾馆后院四楼)。
三、培训事宜
1、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省旅游局考评中心四楼教室;
3、培训内容:中级考试培训内容:《导游知识专题》(导游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汉语言文学知识》(汉语言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高级考试不参加培训,考试内容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四、几点说明
1、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早面向社会作好宣传和通知,严格按照考生报名条件认真组织落实好报名审查工作,并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或登录
2、考试时间:高级导游员考试时间9月15日,中级导游员考试时间9月16日。
3、联系人:古屹、闫福佳、费菲,联系电话:0431-85673436,传真:0431-8567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