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精神,现将组织开展2011年上海市“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 基本素质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好的旅游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应的文化知识;
(3)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善于沟通与交流;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理智果断地处理各种紧
急突发事件;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 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在2013年1月1日前允许报考;
(2)职业经历:报考人员应获得中级导游员证满三年,并且在申请前三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带团至少90个工作日以上;
(3)业绩表现:报考人员在申请前三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1.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闭卷笔试方式,分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
2.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
3.英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均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
三、考试时间
2011年 9月15日(周四)
9:30-11:00 导游综合知识
14:00-16:30 导游能力测试
四、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1. 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考生可自行下载。
2. 高级导游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五、成绩公布和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自2011年1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旅游人力资源网”(www.shtourhr.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由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颁发“高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其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并不予补考。
六、考试报名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需至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近西康路)接受报名材料审核。具体时间为5月12日(周四)至5月13日(周五),上午 9:00至11:00、下午 13:00至16:00。
2. 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中级导游证书、导游证(IC卡),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本人职业经历和业绩表现的相关佐证材料,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背面署名)、《2011年上海市“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3. 报考费用
报考费采取政府补贴,不再向考生收取报考费。
七、奖励措施
参加2011年上海市“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导游员,可免予参加2012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
八、有关要求
1.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动员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
2.高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并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有关培训方案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纯
联系电话:61322180,61322153
传真:61322171
地址:海防路429弄100号
邮编:200040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