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旅人教〔2011〕68号
各市(含义乌)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旅游局定于2011年9月组织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现就我省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基本素质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好的旅游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应的文化知识;
(3)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善于沟通与交流;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理智果断地处理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在2013年1月1日前允许报考;
(2)职业经历:报考人员应获得中级导游员证满三年,并且在申请前三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带团至少90个工作日以上;
(3)业绩表现:报考人员在申请前三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
二、报考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需到浙江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报名,地址为杭州市外东山弄58号。报名日期为2011年4月1日—4月30日。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中级导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由工作单位和考生所在市旅游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空白表考生可点击附件下载)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2、审核: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考生报名信息。
三、考试考务
1、考试方式
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高级导游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2、考试科目
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英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均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
3、考试时间
9月15日9:30-11:00导游综合知识
14:00-16:30导游能力测试
4、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5、公布成绩、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8日向各省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浙江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向通过考试的人员颁发全国高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四、费用
为鼓励全省中级导游员踊跃报考,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考务费,只代为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收取试卷费60元。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导游人员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恒慧 刘赟
联系电话:87054466 87998404
附件:《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