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导游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福建省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好的旅游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应的文化知识;
(3)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善于沟通与交流;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理智果断地处理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在2013年1月1日前允许报考;
(2)职业经历:报考人员应获得中级导游员证满三年,并且在申请前三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带团至少90个工作日以上;
(3)业绩表现:报考人员在申请前三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
(二)报名方式
1、各设区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根据本设区市考务安排,组织考生填写《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各设区市导考办备存)。报名日期为2011年4月1日-30日。考生可到设区市旅游局指定报名点或在福建旅游之窗(www.fjta.com)网站上下载并认真填写《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中级导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职业经历和业绩表现的相关佐证材料。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4张;
(5)填写好的《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3、各设区市旅游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9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及《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集中上报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人事处),报名名单需盖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公章,并有经办人员及负责人签章。
4、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对各设区市旅游局上报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27日前将复审合格人员材料汇总上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5、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同意后,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签发准考证,并及时发给各设区市旅游局,由各设区市旅游局负责发放给参考人员。
二、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高级导游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二)考试科目
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英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均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地点
考试设福州一个考点,其他设区市的考生参加福州考点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09)132号文的规定,2011年中级导游员报考高级导游员考试费每人180元(每科90元,共2科)。高级中文导游员报考高级外语导游员考试费90元。
考试费由各设区市旅游局代收,汇同报名材料一起上交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户名:福建省旅游干部学校,开户行:农行福州市鼓楼西城分理处,账号:110501040000857)。
三、公布成绩及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8日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结果将委托省导考委发布。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
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委发放“全国高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附件:1、《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
(中文类)
3、《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
(英文类)
4、《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