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我省组织实施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局(委)、省兴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国际旅游岛旅游人才建设,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组织实施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素质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好的旅游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应的文化知识;
3、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善于沟通与交流;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理智果断地处理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在2013年1月1日前允许报考;
2、职业经历:报考人员应获得中级导游员证满三年,并且在申请前三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带团至少90个工作日以上;
(3)业绩表现:报考人员在申请前三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海府路22号军区二所迎宾楼3楼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联系电话:65354321,65367320。
(三)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中级导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职业经历和业绩表现的相关佐证材料。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4张;
5、《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三、考试及考务
(一)考试方式:高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高级导游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下载。
(二)考试科目: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英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均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
(三)考试时间:9月15日 9:30-11:00 导游综合知识
14:00-16:30 导游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评卷、成绩公布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海南旅游政务网(http://tourism.hainan.gov.con/)或海南旅游人才网(http://www.tttsss.com)查询成绩。对通过考试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全国高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四、考前培训
省导考办委托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组织我省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联系电话:65354321,65367320。
五、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琼价审批〔2010〕407号规定,导游考核考务费每人每科150元,二科共300元。
六、组织实施
我省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由我委教育培训处具体负责实施。咨询电话:65200629。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把高级导游等级考试作为加快国际旅游岛旅游人才培养、优化旅游人才结构的重要大事抓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做到符合条件均报名参加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确保考试质量。
(三)加强指导。要正确引导等级考试和导游业务的关系,做到两无误两促进。为了考试高质量,省教育培训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