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旅办发[2011]23号)要求,现就我省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 报名方式
1.各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组织考生填写《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各市导考办备存)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导游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三张一寸彩色照片。正式导游,旅行社要对其所填报名表内容进行核实并盖章;社会导游员填写报名表时,需在“工作简历及奖励情况”栏内填写带团数量及带团工作日,直接报送各市(区)旅游局审核。报名日期为2011年4月1日-25日。
2.各市导考办需于5月6日前将《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报送全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各市(区)旅游局收到本文后,请立即转发各旅行社并采取有效方式尽快通知社会导游员。
三、 考试考务
1.考试方式
中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2.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3.考试时间
9月16日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4.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5.公布考试结果、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8日向各省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结果将委托各省导考办发布。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
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6.下发报名通知、组织报名等工作由各市导考办组织实施。
四、费用
1.中级导游员考试费用由命审题、试卷印制及运输、考务及评卷等费用组成。
2.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五、培训
坚持考培分开,培训自愿原则。各市旅游局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六、监督管理
全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对报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报考原始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职业经历、业绩表现等)等进行抽检。如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联系方式
陕西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长安南路437号 外国语大学610信箱
邮 编:7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