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西省十大导游员评选活动方案
为不断加强全省导游员的队伍建设,提升导游服务水平,营造游客更加满意的旅游环境,省旅游局决定于今年举办2011年度江西省十大导游员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实现“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通过开展“江西省十大导游员”评选活动,引导和激励全省导游员爱岗敬业,树立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的思想,规范执业行为,展示江西导游员队伍的精神风貌,提升我省导游员的服务水平。
二、活动口号
游客至上,文明导游。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9月
四、参评人员资格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在江西从事导游服务的(包括普通话和外语导游)人员。
(二)从事导游工作2年(含2年)以上。
(三)工作期间游客评价满意度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四)近2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旅游局
协办单位:各设区市旅游局
支持媒体: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旅游资讯网、大江网等。
(二)成立“2011年度江西省十大导游员”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主 任:王晓峰 江西省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屈乾娜 江西省旅游局副局长
胡 海 江西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瑞峰 江西省旅游局副局长
陈 兵 江西省旅游局纪检组长
曾宜富 江西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韩惠兰 江西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徐信国 江西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熊柏华 江西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组委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主 任:章国宝 江西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 斌 江西省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处处长
副主任:陈学东 江西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调研员
刘 康 江西省旅游局信息和培训中心主任
六、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各设区市旅游局选拔推荐(时间:2011年6月25日—7月25日)
各设区市旅游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发动广大游客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对提名参加评选的导游员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将本地区游客真正满意的导游员向组委会推荐。推荐名额由组委会根据导游员数量并兼顾区域分布确定(详见附件一)。
(二)第二阶段:初评,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时间:2011年7月28日—8月15日)
组委会将各设区市旅游局推荐的60名游客满意的导游员整理编号后在江西旅游资讯网上进行公示,通过专家评选和公众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推选出30名导游员入闱现场决赛。入围决赛评选方式为:
1. 专家评审:专家组对各设区市旅游局推荐选手制作的动感相册视频(生活照和工作照共10张)和有关资料进行评审,比例占70%。
2. 公众投票:公众投票以网络投票形式进行,公众投票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08:00至8月15日24:00,公众投票票数比例占30%。
(三)第三阶段:终评,现场决赛(时间:初步定在2011年8月下旬)
1.现场决赛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现场模拟讲解、才艺展示、导游业务测试四项内容,总分数占综合成绩的70%。(外语导游用普通话参与)
2.公众投票:时间为8月16日08:00至8月24日24:00,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占综合成绩的30%。
(四)第四阶段:宣传表彰活动(时间:2011年8月下旬)
组委会举办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业内人士和各新闻媒体参加,并邀请获选的“江西省十大导游员”上台献艺。
1. 初评中获得前30名的导游员将获得“江西省优秀导游员”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载入江西省旅游行业优秀导游员人才库,给予通过本年度导游证年审,优先推荐参加全省重大活动、会展接待。
2. 终评中获得前10名的导游员将获得2011年度“江西省十大导游员”称号并颁发奖杯、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行业各类重大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是今年全省旅游行业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设区市旅游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此项活动要和“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密切联系实际,真正把全省旅游行业中立足本职、优质服务、文明从业、深得游客满意的优秀导游员推荐评选出来。
(三)各设区市旅游局于7月25日前将推荐的导游员相关资料报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具体内容如下:
1. 2011年度江西省十大导游员推荐表(贴免冠正面2寸照片)。
2. 动感相册视频(可配有音乐背景,生活照和工作照共10张)。
3. 导游员资格证书和IC卡复印件各一份。
4. 文字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及从事导游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理念(字数500字左右)。
联系人:幸伟
电 话:0791-6224983
邮 箱:251329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