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树立典型、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动作用,提升我市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倡导敬业奉献、诚信执业的行业精神,赤峰市旅游局决定组织评选30名 “赤峰市优秀导游员”,并从中竞选10名“赤峰十佳金牌导游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依法持有导游证并通过IC卡业务年检、从业满两年以上(2010年1月之前申请导游证)、带团工作量每年在30个工作日以上。旅游业务精湛,经常受游客表扬,在导游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先进事迹,能够代表赤峰市导游先进水平和良好形象的导游员。
二、推选条件
1、思想道德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赤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公德心强,职业道德高尚;认真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游客提供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
2、导游业务能力强:导游专业功底殷实,刻苦钻研业务,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知识面宽,熟悉各相关景区点的自然文化和历史背景,导游技能技巧熟练,语言规范、生动、文明;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
3、工作业绩突出:工作勤奋,表现出众,团队意识强,有先进事迹;执行重大任务表现突出,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获得过相关技能称号或相关方面的表彰。
4、遵纪守法,恪守旅游职业道德规范,两年内无重大责 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处罚记录、无扣分记录,能积极参加各级旅游局组织的活动。
三、评选规则
1、赤峰旅游局组织考评小组对各旗县区推荐的导游员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年审及平时表现,确定备选人名单50名。
2、组织投票遴选。12月5日至20日,在赤峰旅游网上公布优秀导游员候选名单,网上投票。(占30%)
3、召集旅行社负责人大会,投票评选优秀导游员。(占30%)
4、考评组最后根据网上投票分数和旅行社投票分数,结合游客意见反馈表及平时表现(占40%),按得分多少排序,确定30名赤峰优秀导游员名单,前十名为2011年“十佳导游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中有反映问题并经市旅游局查实的,按名次递补。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以实事求是、注重实绩、联系群众、发扬民主的工作原则,推荐出德能兼备的优秀导游员,不分配名额。
2、报送材料:各单位按照推选条件、实际情况和导游综合表现进行推荐,并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书面(或电子版)材料报送赤峰旅游局质量管理科。书面(或电子版)材料包括:《赤峰市优秀导游员推荐表》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均要求打印件及电子版),游客意见反馈表、带团记录,近期免冠2寸照3张,另交工作照2张(附电子版)。
五、评选奖励
1、获评“赤峰市优秀导游员”和“赤峰十佳导游员”的人员,赤峰市旅游局将颁发相应证书,在全市范围通报表彰。
2、推荐自治区优秀导游员由赤峰市旅游局在“赤峰十佳金牌导游员”中进行审核后上报。
3、每名十佳金牌导游员奖金1000元,优秀导游员奖金200元,并免交年审费用。
联 系 人:市旅游局质量管理科 文锦兰
电 话:8380833
传 真:8333058
网 址:www.cfly.net
邮 箱:cfwj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