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2年导游人员年审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导游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扬旅字[2012]8号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
为做好导游队伍服务与管理工作,规范导游员工作程序,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省导游员年审工作的通知》(苏旅管[2011]378号)要求,现就我市2012年导游员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导游证的人员,均须参加本次年审。
二、年审方式、内容
方式:采取先培训后年审,培训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 培训
导游人员必须通过扬州市旅游局组织的导游员年审培训,不通过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一律不予通过本次年审。
(二)年审
年审以考评为主。旅游质量管理部门将结合导游参加年审培训情况以及2011年度从事导游工作、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奖惩情况、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对导游员进行年度审核并考评。
三、年审结果
考评结果设定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一)对于通过年审的导游,年审信息将由导游管理系统输入IC卡导游证。
(二)对于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将明确暂缓通过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不得继续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需参加培训并通过整改办理年审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将通过网络或媒体进行公示,明确2012年度内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不得聘用未通过年审的导游上团。
(四)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将列为暂缓通过年审考评等级。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
导游人员年审实施的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至3月9日。
(二)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所属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导游员,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做好年审材料的收集、报送等工作。
1.年审时请带齐以下材料:
(1)《2012年导游人员年审统计表》(加盖公章并制成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2)扬州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
(3)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加盖培训部门印章);
(4)导游IC卡;
(5)导游与旅行社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2.本通知请各辖市(区)旅游局通知所属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各单位送交年审材料的时间为:2月15日至3月9日期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2:00至5:30。地址:扬州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202室(扬州市盐阜西路8号)。
联系人:朱瑞时 电话:(0514)87370379
特此通知。
附:1、2012年导游员年审统计表
2、扬州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
附件材料在扬州旅游网(www.yangzhoutour.com)政务公告栏中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询、下载。
扬州市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