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导游人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云旅行管(2012)21号
各州、市旅游局:
为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营造旅游队伍和谐稳定的执业环境,全面提高我省导游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探索创新导游管理模式,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条例》的具体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年度导游人员年检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导游年检范围及时间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证(IC卡)的导游员都必须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12年2月1日-3月31日前完成导游年检工作,此期间,全省停止办理导游人员调动手续。
二、导游年检组织工作
全省导游人员的年检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部署,各州市旅游局具体组织,但须统一标准,省旅游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州、市年检工作进行督查。
(一)初级导游员
1.各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所属初级导游员,由省旅游局组织年检培训考核;
2.各经营入境业务和国内业务的旅行社及导游服务管理公司所属导游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州市旅游局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年检培训考核。
(二)中级导游员
全省各相关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公司所属中级导游人员由省旅游局组织年检培训考核
注:为方便导游人员年检,属地在昆明市外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所属初级、中级导游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州市旅游局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年检培训考核。
三、年检培训内容及考试方式
培训与管理相结合,先培训,后考核验证。导游人员年检必须参加年检培训考试,凡未参加考试者,一律不予通过年检。
采取课堂理论培训、根据指定内容自习和现场导游讲解、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
(一)课堂理论培训,每期二天;
内容:1.政策法规
2.导游业务知识
3.《导游服务规范》(DB53/T308-2010)、《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24-2010)两项地方标准宣贯培训。
4.观看导游大赛视频
(二)根据指定内容自习,每期一天;
(三)现场导游讲解、知识问答考核,每期三天。
现场考核的每个组由三位考官组成。各州、市按照就地邀请的原则,邀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资深导游员、资深旅行社管理专家等组成考官组。
现场导游讲解、知识问答考核中,考官要对导游学习《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服务规范》、《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以及观看导游大赛视频的感受进行提问。
四、年检管理工作
(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导游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不得通过导游IC卡刷卡,更新导游证年检信息。
(二)各州、市旅游局必须严格审核导游人员年检资格,发现一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一律不予报名和上报办理年检手续。
(三)通过年检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各州、市旅游局统一审核上报省旅游局。年检结果将在云南旅游网站上予以公告,接受业界和社会监督。
(四)对未通过年检和未年检导游人员处理措施:
1.上一年度未通过年检或一年未参加年检的:
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必须补齐上一年度年检手续并参加2011年度的导游年检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刷卡更新年检信息。
2.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
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必须报名参加每年举行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加考《政策与法规》和《现场考试》两个科目,合格者方可办理导游证年检手续。(每年6月报名,11月考试)
3.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的:
导游IC卡管理系统将自动把逾期年检导游证所有信息变更为注销状态,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必须重新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合格后方可办理新导游证。
云南省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