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湖北省2012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考点考场设置要求
1、考点要设在考试设施完善且承担过大型考试任务的学校。阶梯教室不能设置考室。参加考试人数较多的学校一般不选作考点。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承担导游资格考试任务的学校签定责任(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
2、考点大门口应悬挂有“湖北省2012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点”横幅。主要路口处应设有明显的考场所在地指示标识。考点独立大楼的楼门口应公布有《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场分布示意图》(不小于90x120厘米)及考场指示标志、紧急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等,楼门前应设有警戒线,防止外人误入。
因特殊原因大楼无法进行封闭的,要加强对考试楼层的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在考场附近逗留。
3、考场要选择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四周环境安静的教室。每个考场设置为30人的标准考场。考场内应设有存包处,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桌屉朝前放置,座位号按准考证号码竖行编排,准考证号码(全码)贴在考桌右上角。每个考场门口应标明第**考场和准考证起止号,便于考生进行核对。
4、在笔试考场内按“统一板书”要求书写相关内容:
湖北省2012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
科目:导游专业知识(导游相关知识)
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随身带入考座
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录在案
5、考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能处理突发事件或一般病症的保卫、后勤、医疗等工作人员和相关设施。
6、各考点要创造条件配备电子监视器、手机屏蔽仪等现代防作弊设备,逐步提高监考科技含量。
7、考点应设考务办公室一间,用于收发、封装试卷(答卷)和考试期间的停考室;设休息室一间,用于巡视领导巡视期间的休息,各有专人负责。
8、考点和考场的布置,如悬挂横幅、张贴分布图、粘贴考号等工作必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准备完毕。
二、考务要求
1、考点应设主考1人,副主考1至2人,负责考点的全面工作;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原则上应按男女各1名配备,导考培训教师不得担任监考工作,开考前1小时抽签确定各考场监考,本场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必须轮换;省旅游局导考办委派巡考人员负责流动监考。
2、监考人员原则上从考点所在学校教师中选派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监考经验的教师担任。有至亲好友参加考试的,应主动回避,不得监考。
3、考点要设立专职的答卷复核人员,对各个考场上交的答卷进行认真清点,确保无误后,方可装袋密封。
4、考点在考前要组织考场工作人员学习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严格遵守《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省旅游局导考办委派专人参加考点组织的考前培训会,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点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不合格的,考点应立即改正。
5、在考前按照考场设置数为考点配备考务袋(考后回收),袋内包括监考牌、签字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胶水、信封(用于包装考生手机等)等考务用品和《监考人员职责》、《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务资料,另提供主考、副主考、工作人员等各类牌证若干。
6、考点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执行任务时,必须佩戴工作牌,如“主考”、“副主考”、“监考”、“巡考”、“工作人员”等。除主考、监考和巡考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程序
1、试卷交接。开考前60分钟,省旅游局导考办委派专人负责将试卷送到考点,与考点工作人员履行交接手续。
2、试卷领取。开考前60分钟全体监考人员到考务办集合,由主考组织抽签,确定监考考场。开考前 40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卷袋及考务袋,验明试卷袋密封完好后,即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应确认已佩戴好监考证件,关闭手机和其他电子通讯设备等。
3、考生进入。开考前30分钟,考生排队等候进入考室,监考人员在考室门口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照片册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确认两证齐全、有效,照片相符后才准许进入。进入后考生将非考试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待查。
4、开考准备。
●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向替考人员发出警告,劝其自动离场。指导语为:在我们未拆开试卷前有替考的,请主动退场,退场后按缺考处理。开考后查出的按《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题袋密封情况,确认无异常后,向全场公示并当众开启试题袋,核对试题题本(30份)和答题卡数量(30份),准确无误并经该两名考生确认签字后下发。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主考或巡考人员。
5、试卷发放。监考人员应先发答题卡,后发试题题本。指导语为:“现在发放答题卡和题本。请大家拿到答题卡和题本后,先认真检查题本是否有缺页、印刷不清等问题或答题卡是否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如有上述问题请举手示意。
拿到答题卡后,先写上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数字格涂黑”。
发放题本的指导语为:“拿到题本后立即在封面右上角处写上自己的准考证号。请仔细阅读题本中的注意事项或说明,按照要求做答。考后题本与答题卡一同收回”。
6、考试开始。
●开考铃响后,监考人员持《考生照片册》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考场、座位号是否相符,核对是否本人参加考试。无误后,请考生在《考生照片册》中相应位置签字确认到场。
●检查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是否正确,如发现未涂,要求考生立即填涂。
●如发现考生有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应作以下处理:
△发现有替考的,监考人员没收其题本和答题卡,由巡考人员带其到停考室,至该科目考试结束后方可退场;
△考生相貌与准考证和身份证照片明显不符的,责令退场;
△ 填写他人姓名、准考证号,规定时间内不填涂信息、经提示拒不纠正的,按违纪处理;
△夹带书刊、文字资料等违规物品一律没收并按违纪处理;
△对其它轻微违纪的,第一次口头警告,如果再犯,没收题本和答题卡,处理程序同上款。
●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9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终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现在离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请检查自己的答案是否已全部填写在答题卡上”。
●监考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注明缺考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情况,有违纪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如替考、夹带等),并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准确地填涂缺考或违纪标识,考生的准考证号应填涂完整,监考人员姓名应签署清晰。
7、考试结束。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对考生宣布:“考试现在结束,请停止答题,原位坐好。我们开始收取试卷,请大家把答题卡和题本分开反面朝上放在桌面上,试卷收取完毕后,待我们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再离开考场”。
先收答题卡,再收题本,边收取边核对考生的座位号。收卷结束后,清点答题卡、题本数目,确认无误后,请考生退场,并提醒考生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8、装订移交。监考人员收齐题本、答题卡后,在试题袋上填写X考点X场号及监考员姓名。将答题卡和题本交试卷复核人员清点、验收,并当场装封签字。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缺考答题卡放在相应位置,空白卡放在最后),连同考场情况记录单一并装入答题卡袋内,两头分别用“试卷袋密封条”(确保该考场全部密封条都贴上)密封,由监考人员和复核人员共同在密封条上骑缝签注姓名和日期;题本装封在试题袋内,不加密封签。整个工作结束后,经主考核查同意,与省旅游局导考办(委派人员)办理答卷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