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1年导游人员年审考核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旅游局关于2011年度陕西省导游人员年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
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我省导游人员年度审验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2年元月1 日—4月30日
二、年审范围
持有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均须参加导游证年审。
三、年审的组织管理
导游年审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安排部署。市(区)旅游局负责辖区内导游员年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年审内容
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当年从事导游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导游服务任务,无重大旅游投诉,行政处罚扣分情况;按要求参加年度培训情况以及按要求填报年审登记材料等。
五、年审程序
(一)参加2011年度导游证(IC卡)年审人员须填写《2011年度陕西省导游人员年度审验登记表》(表一)(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A4纸格式可自行复印或到陕西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ww.sxtour.com)(右上角,公示公告栏)下载。
(二)按要求填报年审登记材料,并对本人本年度导游服务工作情况作以总结。
(三)由导游服务旅行社作出工作评价意见。
(四)由导游所在注册单位作出工作评价意见。
(五)各导游注册所在单位2012年元月20日前将导游年审登记材料报市(区)旅游局。
(六)市(区)旅游局作出年审审核意见并填写《2011年度导游年审情况汇总表》(表二)和《导游年度审验名单表》(表三)。年审意见定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一次扣分达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10分,暂缓通过年审;一次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扣6分的,警告批评。暂缓通过年审的,经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不予通过年审的作吊销导游证处理,因顾未参加年审的作停职处理(复职参见另行规定)。
(七)各市(区)旅游局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年审总结、《2011年度导游年审情况汇总表》(表二)和《导游年度审验名单表》(表三)及IC卡一并报省旅游局。
六、年审工作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导游年审考核工作,利用年审手段规范导游人员行为,完善导游管理机制,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并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卓有实效地培训方式,提升导游整体素质。
(二)各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既要将年审工作作为加强导游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切实健全导游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导游人员培训考核档案,健全对导游人员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也要做好对导游员年审的各项服务工作,把年审作为关心、关爱导游和服务导游的重要机会,保证年审工作的进行。
(三)2011年度新办理IC卡的导游人员各市(区)旅游局另行造册,无须提供其他资料。
(四)2012年4月底前完成全省导游IC卡年审工作,年审期间暂不办理变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