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现将做好2012年度导游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6月8日---11月2日。
2012年全区导游资格考试在全疆设六个考点,各地考生可就近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六个考点分别为:自治区考点(编码00)、克拉玛依市考点(编码06)、伊宁市考点(编码18)、库尔勒市考点(编码11)、喀什市考点(编码14)、阿勒泰市考点(编码09),考生考点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需登陆“新疆旅游培训网”(http://www.t6885.com)进入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按要求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注意:修改个人密码和考点选择,并认真阅读有关说明)。在指定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办理现场审核缴费手续。
3.现场审核应提供如下资料:
(1)《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即网上报名填写完信息后打印出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学校的在校生证明)。
(4)体检表原件1份(须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一年内有效,必须有肝功能和血液检查结论)或防疫站的健康证(当年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的贴相片处(不合规格照片将予以退回)。
(6)收费票据由考生保管,凭票据领取准考证。于2012年11月19日—11月30日到所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4.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按要求报名审核,参加自治区考点的现场考试。
5.各地考点必须按照报名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名材料。报名结束后,各考点须在报名截止日第二天完成网上信息的审核工作,自治区旅游局导考办将以各考点信息审核完毕的资料作为报名核准资料,过期未审核的考生信息不予确认。
(四)各考点的报名信息管理
1.对设立考点的地、州、市旅游局赋予报名信息网上管理权限,以便及时处理本考点的考生信息,以利于组织开展考试。
2.设立考点的地州市旅游局需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网上报名专管人员信息报自治区旅游局导考办。
3.设立考点的地州市旅游局要对本考点网上报名信息负全责,并及时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五)报名审核及收费
1.考生除在自治区旅游局办理现场审核收费外,还可在除乌市以外其他14个地州市旅游局办理现场审核收费。
2.现场审核的单位负责审核资料的整理、寄送及考务费的收缴工作。审核单位将收缴的考务费按报考考点及时交至考点单位。
自治区考点的考务费请汇至: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
帐号:0000020000110027877916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新合支行。
报名咨询电话:0991-883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