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旅行字〔2013〕41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导游人员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
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旅游局将组织对全省导游人员进行2013年度换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组织
全省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在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山西省导游管理中心注册的导游人员的年审,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各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所监管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中心的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年审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与各旅行社签定劳动合同和导游管理中心注册登记、取得IC卡导游证的导游人员。
二、年审前的准备工作
(一)导游证变更、补发手续须在年审前办结
各市旅游局对所监管的导游人员IC卡进行手持机检测,要对每一个导游进行查询,摸清情况,对不符合年审条件的导游人员证件做好年审前的处理工作。包括:导游人员服务单位、语种、等级变更、IC卡遗失、损坏补发等,都应在年审前按要求办理完毕。
(二)年审培训工作
1.年审培训组织。省导管中心注册的导游员由省旅游局组织,使用网上培训并考核;各市旅游局所监管旅行社(导管中心)的导游年审培训工作由所在市旅游局组织实施。
2.年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解读理解《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法规规章、带团技能的培训指导与职业道德、现场交流与对话、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并按要求于培训结束时,参加年审培训考核,培训考核试题由各组织单位拟定。导游年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小时。
3.年审培训监督。各市旅游局要精心组织年审培训,并制定详细方案,将培训方案、考试时间、授课教师等内容,于12月10日前报省旅游局行管处。各单位要认真建立导游培训档案。采取传统培训方式,授课教师应专业对口,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担任。培训班原则上为60人以内,应按照新老导游分班有针对性实施培训,采取授课、座谈交流、现场观摩、解答提问等开放式教学,确保培训效果。
三、年审内容与流程
(一)年审内容
年审以考评和培训考核为主,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从事导游工作的业绩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表扬、投诉、获奖情况及证件的真实性等。年审结果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二)年审流程
1.各市旅游局向所监管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中心进行导游年审工作的安排布置,并组织完成导游人员年审培训等工作;
2.导游人员:须持年审培训证书、IC卡导游证等资料,并认真填写《山西省导游人员IC卡年审表》(一式二份),交所在旅行社(导管中心)审核;
旅行社(导管中心):根据年审内容和资料要求,对本单位导游人员情况进行审核、考评,签署年审初评意见后,汇总填写《导游人员IC卡年审登记表》(一式二份)。(同步制作电子软件表格),连同导游个人资料报送所属市旅游局。山西省导游管理中心直接报省旅游局行管处审核。
3.各市旅游局:对所监管旅行社(或导游管理中心)的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签署年审意见,按要求填写《导游人员IC卡年审汇总表》(一式二份),(同步制作电子软件表格),写出本市导游年审工作总结。
山西省导游管理中心:根据省旅游局安排时间,将本单位导游年审工作情况分析和导游年审材料报省旅游局行管处审核、备案、进行IC卡的计算机处理(刷卡)。
4.各市旅游局将审核合格的导游档案资料(汇总表)报送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审核,进行IC卡的计算机处理(刷卡)。
5.省旅游局进行全省导游人员年审情况汇总、总结和网络上报工作,对未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取消导游资格的人员在全行业通报。
6.凡2013年6月30日后到期的导游资格证因国家旅游局无导游IC卡以及无法正常变更、补发、换发、申办的导游证,可顺延,待下发裸卡后一同办理。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文奇
联系电话:0351-7322097
电子邮件:2445635389@163.com
山西省旅游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