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旅游局、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导游人员理论业务水平,推进导游队伍建设,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省旅游局导游年审及年审培训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导游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审人员的范围
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的导游员,都必须参加年审。
二、年审形式
年审以考评为主。由市旅游委宣传教育处、旅游质量管理处结合导游员参加网上课堂的学习培训,接受行政处罚、扣分以及游客反映等情况对导游员进行年度审核考评。
三、年审培训
年审培训工作由市旅游委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以网络课堂学习为主、自学《2014·品味导游》为辅。导游人员于2014年2月9日前必须完成网上课堂的规定学分及网上考试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年审;未完成学分的导游人员须参加市旅游委2014年3月24日——26日(三天选一天)课堂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年审;在2013年带团工作中出现扣分情况的导游员须参加2014年3月27日举办的扣分导游学习,考试合格才能进入年审程序。
四、年审刷卡
(一)导游年审刷卡由旅游委旅游质量管理处负责。各单位年审刷卡前,请认真填写《2014年度南京市导游人员年审报名表》(见附件一)并盖章,按《2014年南京导游年审刷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二)的时间对网络课堂学习合格人员进行年审刷卡。
(二)网络课堂未完成导游补课、刷卡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26日(3天选1天)9:30上课,16:30考试合格刷卡。地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303会议室(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下车,4号出口出站)。
(三)扣分导游(见附件三)培训、刷卡时间2014年3月27日9:30。地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709会议室。
(四)2013年入选南京市金牌导游人员可凭金牌导游证书免网络课堂培训,直接年审刷卡。
五、旅行社导游年审
1、参加年审的旅行社导游人员,由所在旅行社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报名参加年审,期间不接受个人材料。
年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14年南京市导游人员年审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一);
(2)导游IC卡和《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
(3)与旅行社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打印导游员所在旅行社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存单)
2、年审日程安排:参加年审的旅行社,请参照按照《2014年南京导游年审刷卡日程安排表》,9:00——17:30(中午11:30—14:00休息)交验年审材料,材料经审验合格后)现场领取年审后的导游IC卡。
六、收费
根据江苏省旅游局苏旅管【2013】446号通知精神,全市导游人员年审资料标价为:
1、导游年审培训证书10元;(2013年新考导游)
2、《2014·品味导游》24元;
3、导游安全救助公共基金10元/人。(兼职导游由各导游管理机构统一收取缴纳;旅行社导游由所在旅行社统一收取缴纳)。
七、要求
(一)导游年审是国家法规授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加强导游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不断提高导游员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区旅游局、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确保导游员年审工作的时间、培训、审核“三落实”。
(二)各相关单位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好本单位的导游人员参加培训及年审,确因特殊原因,请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和管理处协调集中办理补审。
(三)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获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并已办理导游证,但一年以上(含一年)未参加导游年审或年审未能通过者,需报名参加省新一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主考《政策法规知识》和现场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进入年审程序后,兼职导游须向导游管理机构补缴在未年审期间的管理服务费用。年审结束后,我委将对三年以上没有参加年审的导游员进行公告,公告完毕,按相关要求进行导游IC卡注销。
(四)2013年度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因旅游服务质量被投诉尚未处理完结的、IC卡被扣分的导游员,集中参加专门的年审培训班,并组织专项考核,时间为3月27日,无故未参加导游年审培训或考核不及格的导游员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附:1、2014年度南京市导游人员年审报名表
2、2014年南京导游年审刷卡日程安排表
3、2013年度被扣分导游名单
联系人:宣传教育处 王婀娜 83635517
旅游质量管理处 洪岚 83635552
附:2014年度南京市导游人员年审报名表
单位:(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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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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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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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IC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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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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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表必须加盖旅行社公章,部门业务章无效,报名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