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行社,市导游服务公司:
为加强导游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导游人员素质,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市旅委关于对全市导游人员进行2013年度年审通知(黄旅管〔2013〕199号)要求,决定于2月下旬开展2013年度导游年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培训对象
凡于2013年12月31前持有全国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黄山市导游员。
二、培训安排
考虑到导游人员工作的特殊性,为方便全市导游人员能顺利参加年审培训,今年年审培训分三批进行。市直和黄山区以外的各区县导游员参加市旅委组织的年审培训;黄山区导服公司管理的导游员年审培训工作由黄山区旅委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报市旅委备案;持韩语临时导游证的导游员年审培训另行安排。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培训地点:香茗大剧院。
第一批:2014年2月17日-18日;
第二批:2014年2月19日-20日;
第三批:2014年2月21日-22日。
四、培训内容
黄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新媒体技术应用、《旅游法》解读及导游员职业道德建设等。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时间必须保证,未经请假缺课半天以上者,重新安排培训或不予通过年审。
2、导游员因在外地脱产学习(培训)请假需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报市旅委人教处批准。
3、为了便于考勤,培训时请对号入座,自行互换座位造成考勤数据失真的,由当事人自己负责。缺席两节课以上的,需重新培训。
4、培训时请带上IC卡,市旅委将不定时核对导游员信息。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符,该导游员将暂缓通过年审。
六、免年审培训的导游员
1、2013年度荣获国家级、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
2、参与重大活动接待并经市旅委批准免年审培训的;
3、旅行社总经理持有导游员证的;
4、高级导游员;
5、女性孕期28周以上(含28周)或哺乳期12周以内(含12周)的;
6、担任2013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黄山市考点考官的;
7、专职导游员日常培训同年审培训挂钩,累计参加日常培训7次以上的,免于年审培训;
第1、2、3类免培训人员由所在单位事先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第5类免培训人员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孕期提供孕检证明、哺乳期提供婴儿出生证)。
七、其他事项
1、全市导游员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旅委窗口报名。培训费用110元/人,报名时一并交纳。
2、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将年审培训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导游员;各区县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导游员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凡不参加或考核(勤)不合格的导游员,将不通过2013年度的年审。
报名时间:2014年2月9日- 14日;
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旅委窗口。
市旅委窗口联系电话:2330620;
市导游员协会(导游服务公司)联系电话:2516715;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