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市导游服务中心:
为做好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导游员年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鲁旅发〔2012〕21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工作组织
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各旅行社及导游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年审人员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IC卡的导游人员(包括外语类及中级导游员)。
三、年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4年1月1日—4月30日集中开展年审工作。凡未参加本年度年审的导游人员,其考评结果将被列为“暂缓通过年审”。
(一)2月20日前:各导游员完成网上学习和考试,并填写《山东省导游员IC卡年审申请表》(附后)。
导游员登录“山东导游网”(www.sdtg.gov.cn),点击该网站飘窗—“山东导游员年审培训操作说明”,根据说明进行学习和考试。通过考试取得规定学分者,打印《2013年导游年审培训成绩单》,填写《山东省导游员IC卡年审申请表》(见附表1),交所属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
学分规定:按照《山东省导游员年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之前每年参加年审并通过的导游员修满20学分后,可办理年审手续;年审一次未通过或脱审一年者,修满30学分后,可办理年审手续;脱审二年者,修满50学分后,可办理年审手续;年审两次未通过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暂停其执业资格,修满60学分后,可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年审三次未通过者或取得导游证三年(含)以上不参加年审者,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导游证,如需申领导游证,须重新参加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3月1日前:各单位将所辖导游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见附表2)及年审书面材料汇总后报市旅游局监管科(市机关办公楼北楼401室)。
年审材料包括:导游本人IC卡,《2013年导游年审培训成绩单》和《山东省导游员IC卡年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3月10日前:市旅游局向省旅游局旅游监察总队报送年审材料。
市旅游局联系人:张爱华 联系电话:6221271
邮箱:lwlyj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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