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局、各导游人员:
为做好2014年导游IC卡年审工作,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导游员年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鲁旅办发〔2012〕21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IC卡的导游人员均应参加年审。取得IC卡的时间以初次领证为准。
二、年审时间
201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集中进行导游IC卡年审。凡年度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其考评结果将列为暂缓通过年审。
三、年审内容
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年审主要以考评为主,主要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导游培训学习情况等。其中,“导游业务情况”由导游本人如实填报,“游客反映情况”由于导游所属单位如实填报,“扣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由市旅游局填报,“培训学习”情况由省旅游监察总队、省局人事处根据网上培训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四、年审程序
2014年审培训继续采取网上培训学习的形式。参加年审的导游员登录“山东导游网”(www.sdtg.gov.cn)进行网上学习,通过测试取得规定学分者,填写《山东省导游人员IC卡年审申请表》,由所属单位填写意见后,统一向市旅游局提交。
年审具体的学习、培训及考核方式见《山东省导游员年审管理暂行办法》
五、有关要求
各导游人员要高度重视年审培训学习,严格按照年审规定和程序,及时报送材料。
为确保年审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年审工作效率,请修满规定学分的导游员于2014年3月15日前,将《山东省导游人员IC卡年审申请表》和导游IC卡由所属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市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32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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