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事业单位、各旅游院校: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导游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年审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宜昌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并委托宜昌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
(一)培训对象:通过2012年度年审的导游人员。
(二)培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报名时间:1月16日至5月16日。
2、报名方式:登陆宜昌旅游信息网(http://www.ycta.gov.cn)点击“宜昌三峡旅游人力资源系统”或直接登陆“宜昌三峡旅游人力资源系统”(http://219.139.130.115/guide)网上填报并在线打印《宜昌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持报名表和在湖北银行缴费的收据到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地址:沿江大道142号九码头客运站三楼。
(三)培训形式:根据导游工作的特点,年审培训采取网上培训、自学相结合和网上考试考核的方式。
1、网上培训:导游人员完成报名手续后,登录“宜昌三峡旅游人力资源系统”进行在线学习,系统将自动记录在线学习时间,网上学习时间累计达到16小时后,系统自动开放网上考试程序。具体操作程序见《导游证年审流程图》(附件1)。
2、培训内容:导游业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等要求完成的培训课程。
(1)《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解读
(3)《导游带团过程中100个怎么办》
(4)2013湖北省第九届导游大赛视频
(四)网上考试:导游人员完成规定培训课时后,系统自动
开放年审考试程序,经本人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答题,答题时间为90分钟,确认答题完毕后,系统自动阅卷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
(五)费用:150元/人。按照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的统一要求,费用全部缴入市财政非税专户,缴费方式见《导游年审报名缴费说明》(附件4)。
二、审核验证
(一)审核验证时间:导游人员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即可到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
(二)审核验证须提交的材料:
1、旅行社专职导游
(1)《宜昌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附件2,由导游本人网上填报并打印)
(2)《宜昌市导游人员年审汇总表》(附件3,由旅行社填报并盖公章确认)
(3)有效期内正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供审验)
(4)《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表》或《社会保险基数增减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供审验)
(5)导游证(IC卡),卡套除外。
2、社会导游
(1)《宜昌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附件2,由导游本人网上填报并打印)
(2)《宜昌市社会导游人员注册登记表》(网上填报)
(三)审核验证要求:
年审考核内容包括导游人员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有无扣分或接受行政处罚记录、有无重大投诉等情况。考评结果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1、通过年审的,年审信息将输入导游证(IC卡),该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在暂缓期间,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暂缓到期后,经培训整改并通过办理年审后方可重新从事导游工作。
3、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均不得予以录用。
4、凡逾期未参加年审导游人员,其考评结果将列为暂缓通过年审。
三、注意事项
(一)导游人员年审分培训考试和审核验证两部分开展,采取培训与管理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网上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先培训考试,后审核验证。
二)县市区导游人员由县市区旅游局统一办理;旅行社专职导游人员由各旅行社统一办理;社会导游人员直接到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三)以下导游人员可免培免试(见附件),但需将导游证(IC卡)送交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审核验证。
1、参加“2013湖北省第九届导游大赛”获奖选手;
2、参加3次以上由市旅游局组织的重要政务接待活动;
3、年龄超过60岁以上的导游员;
(四)“宜昌三峡旅游人力资源系统”导游年审程序开放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至5月16日。
联系人:洪 佳、顾海娟
联系电话:6253362 625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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