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15号)和《河北省导游员管理若干办法》(冀旅〔20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3年度导游员年审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全市导游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导游员接待水平和讲解能力,促进导游人员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地为沧州旅游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培训范围
沧州市各县(市、区)所有持证导游员。
三、培训内容
1、怎样做好导游工作
2、怎样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导游
3、以案说法,加强导游队伍的管理
4、导游比赛经验介绍与心得体会
四、培训形式、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形式:集中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2014年3月1日-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为集中上课时间;3月3日-4日为考核答题时间;3月5日-3月7日将培训证、考核试题、听课卡交到市民服务中心F岛131窗口(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三)地点:沧州市第十四中学阶梯教室。
(四)费用:220元。
五、参训人员需提交的年审培训材料
(一)《沧州市导游人员培训证书》、导游证(IC卡)。
(二)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务合同或者由市导游管理中心提供的注册登记证明。
(三)2013年取得导游证或者外地迁入本市的导游员,未办理《沧州市导游人员培训证书》的导游员,提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同时未填写过《沧州市导游人员信息登记表》人员请在沧州旅游网教育培训栏下载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六、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导游员(含专、兼职)按时参加年审培训,未参加年审培训或者年审培训不合格的导游员,不得通过年审,不得参加下一年导游等级考试,不予批准等级晋升。
(二)导游员参加平时政治业务培训和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56小时,且考核成绩合格视为通过年审培训。
(三)参训人员请于2月28日前持年审培训材料到市旅游局旅游服务中心办理参加培训相关手续。培训期间不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 2056682 5520026 5510557
网 址:www.cztou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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