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旅游(文广新)局、白沟新城经发局、各旅行社:
根据《旅游法》及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我局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将于2014年2月份(具体日期、地点及课程安排另行通知)开展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讲解员培训。希望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好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范围
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导游IC卡的人员,及在我市各景区从事导游讲解工作的未持有导游IC卡的人员均须参加年审培训或讲解员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年审培训内容 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考核试题范围将提前在保定旅游网上公布。
(二)年审培训形式 结合保定导游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岗位培训的需求,年审培训继续采取自学、网络学习、现场授课、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时间不少于56小时。
(三)讲解员培训 将与河北省旅游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具体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25日
报名方式:专职导游员在任职旅行社报名;兼职导游员在挂靠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报名;讲解员在所在景区报名。市区由旅行社或导服公司、景区统一将报名表(签章原件及电子版)报送旅游局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旅行社、景区报县(市)旅游局或文广新局,由县局统一报送(签章原件及电子版)市局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不接受个人报名。
邮箱地址:lvyou0312@126.com
报名地点:市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保定市莲池北大街50号)
联系电话:0312-5881838
联系人:王鑫贾静曼褚家皓
四、培训要求
年审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予通过年审,不予年审刷卡,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导游等级考试,不批准等级晋升。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不参加年审和未能通过年审的导游员。
景区讲解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讲解员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工作,任何景区不得聘用无资质讲解员从事讲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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