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旅行社、南宁邕之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我市加强导游人员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将于2014年3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开展南宁市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请各旅行社、南宁邕之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认真做好本单位导游人员年审的组织工作,现将南宁市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依据
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
二、年审对象
持有国家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办理了导游IC卡的导游人员,必须参加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包括:
(一)参加2013年度导游年审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导游人员;
(二)按规定不需参加2013年度导游年审培训的导游人员(名单已分别发放至相关旅行社)
三、年审时间
2013年3月10日-4月30日
四、年审工作内容
(一)导游年审工作实行归属管理,旅行社专职导游人员由所属旅行社组织参加年审,社会导游人员由南宁邕之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参加年审。
(二)根据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做好全区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桂旅办【2014】23号)要求,对于因特殊情况(如因病、待产、出国留学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一年度或连续2年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经导游员本人书面申请,由所属旅行社或市导服中心(南宁邕之旅)审核出示意见并盖章后,由旅行社或导服中心(南宁邕之旅)报名参加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考试,经考试合格,给予补审。
请符合补审条件的导游人员于2014年2月12日前由所属旅行社或旅游服务公司在完成年审培训报名后,统一将相关材料(经旅行社审核盖章的导游人员本人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一份、导游IC卡)报到南宁市旅游局监管科,以便开通登陆账号,及时参加2013年度导游年审培训。
(三)部分导游因更换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导致培训系统无法登陆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网络培训系统技术支持,按原身份证号码登陆系统进行年审培训。并由旅行社或旅游服务公司统一报送导游证申请表、身份证错误情况说明、身份证复印件、导游资格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备年审结束后申请更正导游证信息。
由于卡损坏未及时更换新卡导致上年度年审未刷卡的情况,旅行社须做出情况说明并同时提交导游IC卡变更换发的相关材料(导游IC卡申请表一式两份、导游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导游人员工作手册》),以备年审结束后申请换发新证。
(四)各单位应及时做好本单位新增导游数量统计,并在年审前到监督管理科领取导游人员工作手册。
(五)年审工作以考评为主,考评内容包括导游人员当年从业情况,参加年审培训和业务培训情况,年内扣分或接受行政处罚记录、重大投诉等情况。
(六)各旅行社、南宁市旅游服务中心要做好本单位在册导游人员的统计,填写《南宁市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情况汇总表》(附后),并负责对导游人员进行年审初评后,在年审期间把导游IC卡、《导游人员工作手册》、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合格证(下载打印的培训合格证需经人事科盖章确认)统一送到我局监督管理科办理年审。
(七)年审结果设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两种。
不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列入导游黑名单,上报国家旅游局,旅行社不得再委派其出团。
(八)导游年审实行公告制度,年审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在媒体上公告年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旅行社、南宁邕之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导游员年审工作,并落实到位,认真履行对导游人员的严格管理责任,按时组织本单位导游人员参加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年审工作。
(二)旅行社、南宁邕之旅负责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初评,应对导游员的思想状况、业务水平、执业行为规范等进行严格考核,对导游的年度从业记录,做出公正客观评价。
(三)为了方便管理,我市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期间(2014年3月10日-4月30日),我局暂停办理导游人员调动、变更手续。
(四)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经营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单位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确保我市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邬维瑶 联系电话:0771-5530490
2014年广西导游考试e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