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导游证(IC卡)的通知
各导游服务管理公司:
根据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废止“导游从业临时证明”的通知》(旅发办【2014】158号)有关要求,于2014年10月31日起废止“导游从业临时证明”。请各单位通知2013年度考取资格证书的新导游员持“导游从业临时证明”到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8号窗口换发导游证IC卡,换发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至10月30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志健、吴梁俊,联系电话,65203068、65327851)
附件:《关于废止“导游从业临时证明”的通知》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审批办
2014年9月24日
附件: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废止“导游从业临时证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旅游局决定从2014年10月31日起废止导游从业临时证明,《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启动导游从业临时证明的通知》(旅办发【2014】47号)同时废止。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