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东省2014年第二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为组织好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按照国家级考试的标准以及山东省旅游局的要求,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现将考试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1、考试方式
本次景区讲解能力考核使用视频方式考核,即考生根据抽取的考试景点用播放视频的形式进行考试,考生须根据视频播放的画面进行讲解,旅游景区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旅游景区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导游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2、考试地点
淄博市张店区新世纪商业街(步行街)A段28号,市规划局向北50米,考生可乘坐108路公交车到市规划局下车。
3、考试时间
考生按照面试分配时间提前半小时签到(具体时间以笔试考试现场通知为准);
中文类考生根据准考证号段安排考试时间,详细安排如下:
准考证号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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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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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03010001-14370301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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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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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03010034-14370301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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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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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03010067-143703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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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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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03010103-1437030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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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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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须按照签到时间准时签到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内容
中文类考试:共考试2个景点,包括省内5A级景区5个随意抽取一个及淄博市规定考核的5个景点随机抽取一个。
5、考试要素
根据导游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现场导游考试的测试要素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语言表达: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流畅性、逻辑性、生动性、感染力、说服力及身体语言的运用等;
(2)仪表、礼仪: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容和对礼节、礼仪的运用等;
(3)景点讲解:主要考察考生景点讲解的正确性、全面性、条理性,对景点知识的把握、讲解方法的运用和对所提问题回答的正确性;
(4)导游规范:主要考察考生对导游服务规范及工作程序的掌握和应用;
(5)应变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的能力;
(6)口译:主要考察外语类考生在中文和外语之间口头互译的能力。
6、现场考试流程及考生须知
(一)实施程序
1、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在准考证号码段的考生须在规定签到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不按要求签到者,视为放弃考试;
2、考生按照考务人员要求进入侯考区等候考试;
3、考生在侯考区领取《评分表》(三份),并在《评分表》上正确书写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然后工作人员会根据准考证号段安排考生考试考室;
4、在考室确定后,应立即到自己的考室外排队等待考试,不得错失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更换考室和侯考区(考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除外);在考室外侯考,考生应自觉保持安静;
5、考务人员叫号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室;如叫号不到,则视为放弃考试;
6、考生进入考室后将准考证、身份证和评分表交予考官,在距离考官2米左右处站立,准备考试;
7、考官宣布考试开始,考生根据考官要求讲解景点及回答问题;
8、考试结束,考生取回准考证、身份证,在签退表上签字后退出考室;考生不得向考官或其他工作人员询问自己的得分情况,应携带好自己的物品迅速离开考试区域,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视情节给予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
(二)实施要求
1、考生不得要求更换景点题目和考室,并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区;
2、负责导引的工作人员应该按候考室考生考号顺序带领考生进入考室,不服从安排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并记录在案;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全程进行现场导游考试;
4、考生面试顺序和考场确定后自行调换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5、监审及投诉
在导游资格考试监审组领导下,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人员为考场巡考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0533-2160921。
6、咨询电话:2158210
淄博市导游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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