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旅游局(委),出境旅行社、导游管理公司、有关高等院校:
近年来,我省韩国入境旅游发展迅速,韩语导游需求量大增。为有效解决我省韩语导游人才紧缺问题,加强韩语导游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根据《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旅游业发展实际,经研究,我局将于2015年6月份组织开展韩语导游人员专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河南省韩语导游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管理指导,河南省旅游局人才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培训考核对象)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旅游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韩语导游需要的语言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3、在我省旅游行业从事导游、讲解等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
4、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韩语导游人员考核采取考试与学习纪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与学习纪律各占总分的50%,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河南导游基础;旅游法律、法规与道德修养(含相关法律、职业道德、方针政策和时事);导游规范、业务技能及涉外礼仪;文明旅游知识。
(2)面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面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内容,即“景区(点)讲解能力”和“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旅游景区(点)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景区(点)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情况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导游员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旅游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面试讲解旅游景区(点)范围:云台山景区、万仙山景区、太行大峡谷景区、红旗渠景区等。
考生须用韩语语言进行面试讲解(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3)培训考核日期为:2015年6月28日-30日。
(4)报名日期:2015年6月12日-25日。
(5)培训考核及报名安排详见《2015年全省韩语导游人员培训考核实施方案》。
四、证书及管理办法
1、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由河南省旅游局颁发《河南省导游人员岗位证书》,此证书在河南省旅游行业内有效通用。其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IC)卡执行。
2、《河南省导游员岗位证书》由河南省旅游局每年年检一次,逾期不年检者视为无效证书。
五、有关要求
1、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旅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督指导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各旅行社及导游、领队人员的经营行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2、各单位要把韩语导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作为规范小语种导游队伍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一种管理手段,要积极组织相关导游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培养一支数量适中、业务水平较高的韩语导游人才队伍,以满足我省入境旅游市场对韩语导游人才的需求。
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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