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业务素质,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意见》(导考发〔2015〕1号)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今年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部署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初级导游证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员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考程序
1.导游人员自愿申报,由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向所在市旅游局报名,南京市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本着就近原则至省旅游局或南京市旅游局的报名点报名。
2.考生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IC卡、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红底免冠一寸近照4张,认真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附后)。
3.报名单位要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附后),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A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B类别”;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C类别”;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高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D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E类别”,A、E类别考生填写中文类统计表,B、C、D类别考生填写外文类统计表。各市旅游局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和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后),需提供电子表格和打印盖章完备的纸质表格。
4.各市旅游局须于8月25日前向省局完成报名工作。省旅游局报名点的报名时间为8月17—21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前培训
为增强实际应用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考生可本着自愿原则报名参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建议考生选择省、市旅游局推荐的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单位接受培训。
四、考试与考务
1.考试方式
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考试大纲已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官网(http://www.cnta.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也可通过江苏旅游政务网(http://www.jstour.gov.cn)“从业人员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中级导游员考试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考生购书请登陆中国旅游出版社网站(http://www.cttp.net.cn/)网上书店栏目。
高级导游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2.考试科目
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中文(普通话)和外语考试。中文(普通话)导游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各类别考生考试科目均为两科。
全国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试分中文(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中文(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英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各类别考生考试科目均为两科。
3.考试时间
中级
导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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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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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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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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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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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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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导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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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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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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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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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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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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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准考证领取
由报考单位于11月2日—11月5日,到各市旅游局领取。省属考点的准考证由报考单位统一到省旅游局人教处领取。
5.成绩公布及发证
评卷工作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待2016年1月底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下发考试成绩后,再及时向考生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江苏旅游政务网()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成绩合格人员核发“中、高级导游员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凭“中、高级导游员资格证书”办理中、高级导游证,其中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的人员,考试合格后申办中级中文导游证,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的人员,合格后申办高级中文导游证,原外语导游证将被收回不再保留。
五、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中、高级报名考试费2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笔试两科,每科100元/人)。各市旅游局按140元/人向省局上交费用。设立考点的省辖市,考场及考务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省局支付。
六、相关要求
1. 导游等级考试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市旅游局要切实加强领导,负责考务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2. 要对报考人员条件严格审查。专、兼职导游的实际带团时间、扣分记录由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提供证明,由市旅游局负责审查,省局抽查。对提供虚假证明的,由所在地旅游局予以查处。凡发现导游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期间作弊的,此次考试结果一律无效。
3. 各导游管理单位要严把导游职业道德关,对表现较差、有严重违规违纪的导游员,一律不予报考。各培训机构要将导游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培训工作中的一项内容贯穿始终,通过培训考核,全面提高我省导游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联系人:江苏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李兆洁、汪君
电话:025—83472738、83429042
传真:025—83433960、8342904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5号南京饭店集庆楼,
邮编:2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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