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局关于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吉旅人字〔2016〕3号
各市(州)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旅游局:
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旅游局定于2016年11月5日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一、组织管理及考区划分
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在省旅游局及考评委的领导下,由省旅游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依据国家旅游局文件规定,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实行全国统一机考,并依据各省报考实际,将我省考区整合为四大考区:即长春考区、吉林考区、延边考区、通化考区,其他考区考生采取就近原则报考。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照片规格说明:尺寸:285*385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标准证件照(白底)。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各考区应当于2016年8月30日至9月13日前,完成报名考生的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考生应提交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健康证明(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健康证明由考生自行提供,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要求,医疗机构考生自定义)。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由报考考生签字确认,并交由各考区导考办统一保管。
现场审核地址:
长春考区:长春市旅游协会三楼311室,长春市南关区昆明街211号(回族小学旁)
联系人:胡爽,88571005,88571006,88571007。
吉林考区:吉林市君惠培训学校,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32号大东门吉林茶城三楼315室
联系人:杨紫帆,13674413088、18243207899、18343210899。
延边州考区:延边州旅游局培训中心,延吉市延西街558号
联系人:武兴龙,0433-2710617。
通化考区:通化市旅游局咨询服务中心,通化市新华大街1003号,联通大厦七楼
联系人:吴家臣,0435-3258707。
现场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依据吉林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吉发改审批联字[2007]6号)文件中规定,向各考生收取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用每人255元。交费完成后,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交费
现场审核结束后,请各考区导考办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的后台整理及验收工作,并核对准确无误后,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填报要求,于2016年9月19日前将《申报表》(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考务费用报送省旅游信息中心考务科(上报信息如有错误,国家局将不再做更改备案处理,责任由各地导考办自行承担)。
四、考务安排
(一)考试方式
凡报考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笔试考试、现场考试全部参加。涉及培训等相关事宜由各地导考办自行安排。
(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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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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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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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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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科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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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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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五(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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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报考语种及报名考区,分批次、有计划完成(详细通知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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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科目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科目四占比不少于50%),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五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内容包括: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综合知识问答。
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内容包括:用所考语种进行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综合知识问答和口译测试(包括“中译外”、“外译中”)。
现场考试评分标准:
1、普通话类现场考试语言和仪态占20%,景点讲解占50%,导游规范占10%,应变能力占10%,综合知识占10%;
2、外语类现场考试语言和仪态占30%,景点讲解占30%,导游规范占10%,应变能力占5%,综合知识占5%,口译占20%。
普通话类口试考生导游景点考试部分将在吉林省8个重要旅游景点中抽取产生,即8选1;外语类将在吉林省6个重要旅游景点中抽取产生,即6选1,各语种考生均只抽取一次。
(四)考试大纲:
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访问国家旅游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考试大纲,也可查看详情(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
(五)现场考试考场安排
9月21日至9月28日,即现场审核结束后,各考区根据报考考生数量,自行安排现场考试场地及数量,并报省旅游信息中心核准后,统一交由国家旅游局后台,制作口试准考证。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机试考试、现场考试各一张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6年12月30日12: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六、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证书核发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7年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二)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有关考试和工作信息,考生获取有关信息的路径为: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流程→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
九、有关要求
各市(州)旅游局负责考试机构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考试工作,确保吉林省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市(州)负责考试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吉林省考评委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
1.吉林省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区报考情况申报表.xls
2.《现场导游考试评分表(普通话)、(外语)》.xls
3.吉林省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景点(复习范围).docx
4.吉林省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复习范围).docx
联 系 人:唐晓鸥 郑雪
电话及传真:0431-8129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