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组织2016年天津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旅游局统筹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现就2016年天津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可登录天津旅游教育网(www.tjlyrcw.com)首页直接报名,也可登录国家旅游局官网(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进行报名: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交费两个环节。
1.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2、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提交后,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资格审核及缴费。
(1) 时间:2016年9月3日至9月4日(周六、日两天)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2)地点: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7楼
(3)所需材料:网上打印的考试报名表两张;身份证和学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试外语类导游员除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需另外携带导游资格证或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费用:报名考务费260元,加试外语类考务费200元。
注:为方便考生,特在全市设立14个报名点及考培点,相关考生可在相应报名点报名及培训,其余社会考生一律自行网上报名。考培点/报名点报名考生直接将报名材料交至相应考培点/报名点,由考培点/报名点集中网上录入及审核,详情请咨询各考培点。
考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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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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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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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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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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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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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255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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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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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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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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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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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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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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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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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21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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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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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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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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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283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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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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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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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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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6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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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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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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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旭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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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204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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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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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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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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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5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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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教育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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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滨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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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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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206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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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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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县导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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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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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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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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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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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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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211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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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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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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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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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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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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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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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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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228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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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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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华职专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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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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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015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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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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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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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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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7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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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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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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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月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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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8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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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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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分两次在网上打印准考证:9月26日-9月30日下载打印口试准考证;10月26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能力”五科。
科目一:“政策法规”,考试内容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导游人员应该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
科目二:“导游业务”,考试内容为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导游人员素质要求和行为规范,导游服务程序和内容、相关知识在导游服务中的应用。
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全国旅游行业通识知识。
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地方旅游知识。
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内容为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和综合知识。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本科目考试并进行口译测试。
科目一—科目四为笔试,科目五为口试。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分笔试与现场考试两种,科目一、二、三、四为笔试,科目五为现场考试。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中科目四占比不少于50%。科目五(口试)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笔试科目采用机考,各地使用国家旅游局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外语类考生笔试与中文类相同,口试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并增加中译外和外译中部分。
加试外语类考生只参加科目五相应语种的口试。
(三)考试时间
笔试为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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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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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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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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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科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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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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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在10月-12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社会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考培点报名考生在相应考培点/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6年12月30日12: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四、证书核发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7年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四)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有关考试和工作信息,考生获取有关信息的路径为: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流程>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
咨询电话:28369426 28357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