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盟市旅发委,满洲里市旅发委、二连浩特市旅发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18年11月至12月举行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人发〔2018〕29号)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文化和旅游部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考省份入口→“内蒙古”→“盟市”。考生重复报名无效。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网上报名系统。
1.初考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扫描件(体现个人学历信息)。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报考,必须上传在读中职学生证或所在学校的证明。
2.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报考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原导游资格证书扫描件(体现资格证书编号及个人信息)。
3.注意事项:
(1)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资料。若因填报信息不实或错填、漏填,影响参考资格,责任自负。
(2)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料上传。图片要清晰,严禁小图片放大后使用。
(二)资格审核
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考生所报考考区的旅游主管部门对报考在本市的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1.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已报考科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核前修改报考信息并完成资格审核,逾期将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规定的,即时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名。
(三)交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中文类考试费408元/人 (含笔试和现场考试费用);外语类考试费408元/人 (含笔试和现场考试费用);外语加试类考试费150元/人(含现场考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括笔试准考证和现场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需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加试考生仅需参加现场考试。笔试和现场考试均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笔试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现场考试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外语类(含加试)考生须用所报语种应试。现场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现场考试应在笔试完成后,在所属考区完成现场考试。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http://www.mct.gov.cn)“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目查看。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分四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就近选择。
(二)现场考试,由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指导,自治区旅游产业研究开发中心负责实施,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TA)提供技术支持及现场考试(机考)全程服务。聘用专业评审人员评定审核是否合格,并上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核准。现场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所属考区、考场为准,考试形式为机考。
现场导游考试方法为室内机考模拟讲解。现场考试内容为模拟景点讲解、语言表达、导游规范、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综合知识、礼节礼仪等,满分100分。
五、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六、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台湾同胞可在大陆地区任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需同时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同胞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九、有关要求
(一)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在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指导监督下,由自治区旅游产业研发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二)安排考区的盟市旅游委(局)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报名人员网上审核工作,认真协助考试组织单位完成相关考务工作。
(三)各盟市旅游委(局)要认真组织考前培训,切实提高本地区考生过关率。
特此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471-6282633 6900848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