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10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19年11月至12月举行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途径:
(一)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二)登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首页,网址:http://whlyj.beijing.gov.cn→导游相关考试→2019导游资格考试报名。
考生在多地重复报名,报名无效。
二、报名条件
(一)北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网上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提交报名信息时间
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20日17:00。
(二)报名信息审核时间
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
考生提交完资料后关注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待审核”,考生可修改信息;审核状态为“未通过”,考生需按提示重新提交;资格审核状态为“通过”,考生相关报考信息不能修改。
(三)网上交费时间
网上审核状态“通过”的考生,可以进行网上交费。
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7:00。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11月22日9:00起,所有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五)网上审核提交材料
1、初次报考考生。初次报考是指从未报名参加过导游考试或参加过导游考试但未通过的人员。初次报考分为中文普通话和外语类两种类型。所有初次报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机考和现场考试。需提交资料如下:
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有效期内(且在审核截止日之前核发)北京市居住证(正反面)。
学历证明(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持有国外同等学历毕业证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本科在读可提交高中学历毕业证或者本科在读证明(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学生证无效)。
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20年毕业生,需上传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2、报考加试考生。加试指在北京地区已经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2019年加考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加试的考生,不参加笔试机考,只参加所报语种科目五的考试。需提交资料如下:
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效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电子导游证个人信息页截图。
网上审核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认,凡提供虚假、失效材料者,一经发现,将不予核发“导游资格证书”。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现场考试采用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现场考试科目为: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ct.gov.cn)查看、下载。
五、考试时间
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
科目二:导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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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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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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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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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2019年12月4日——12月8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现场考试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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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导游员资格考试和中高级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1074号,导游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每科50元,口试每人50元。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七、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0年2月2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八、成绩复核及证书发放
根据《通知》要求,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考试结果合格且资料真实的考生,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拟从北京市报考人员报名过程中须提供“签发机关为北京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拟从北京市报考人员报名过程中须提供“签发机关为北京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20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导游资格考试的培训班,请考生注意辨别。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85157150,85157179,85157262,85157151(工作日9:30—11:30,14:00—16:30)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来源:http://whlyj.beijing.gov.cn/zfxxgk/tzgg/4937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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