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关于组织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地)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区内各相关学院(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109号)精神,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11月至12月举行。现将我区组织实施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犯罪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报名程序
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明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在多地重复报名,报名无效。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有关资料。上传资料包括:
1.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证(内外面);
3.身体健康证明材料(指有资质的机构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在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证件持有者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5.现居住地管理部门(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藏满5年的居住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报名网上上传有关资料,上传资料时应确保上传资料图像清晰可辨,以免影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三)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交费。交费需在报名网上进行,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7:00。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9年11月22日9:00起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四)报名各阶段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8月20日9:00至9月20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8月20日9:00至9月21日17:00。
网上交费时间:资格审核合格后至10月8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2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须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试”)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和《我区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流程》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ct.gov.cn)查看、下载。
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考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0:30
科目三、四考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10:30-12:00
科目五考试时间: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收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区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16〕420号),我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核定的140元/人次收取。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文化和旅游部审查后公布。2020年2月21日9: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旅游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20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西藏自治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成立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导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办公室设在厅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导考试相关工作。
(二)加强考试管理。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2019年8月20日
联系人:卓玛
联系电话:0891-6834330,0891-6823154
来源:http://lyfzt.xizang.gov.cn/zwgk/tzgg/system/2019/08/20/000010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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